拍品名称 | 关于拍卖潘民名下的海南省文昌市铺前镇岭斗、两洋林场面积为4000亩林地的使用权 | |
所有权人 | 潘民 | |
拍品现状 | 评估基准日 | 2021年8月1日 |
承包期限 | 15年,(2008.1.11-2023.1.11 | |
承包剩余期限 | 2021年8月1日,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期限1.4年 | |
面积 | 4000亩 | |
占有股份 | 30% | |
承包租金 | 每年人民币35.2万元 | |
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|
1、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,本局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。(1)实物现状:承包土地面积4000亩,四至为东芝公社场和黄坡林场林地、西至海滩;南至林梧林地(白岭江沟为准);北至公社场林地。土地利用情况:承包地上种植树种为木麻黄和马占相思,占地2112.3亩,共184949株:地上分散建有房屋10间,其中:砖混结构房屋8间,砖混墙遮阳网顶房屋1间,本结构房屋1间:鸡舍30间,其中:木质鸡舍间,砖混结构鸡舍29间:鱼虾塘(池)60座,其中:水泥砌虾池5座,土坑鱼塘55座。 (2)权利状况:根据甲方(岭斗、两洋林场),乙方:陈绵清2008年1月11 日签订的《承包土地合同书》约定:承包期限15年(2008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1日),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:每年人民币35.2万元,每年约1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;土地承包期限届满,一切无条件归甲方,如果因种植因素有不能砍伐的林木、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延期,但延期时间不能超过2年时间,承包期间内乙方如不能按时付款,立即终止合同,一切林木归甲方所有,承包期间内乙方必须保护好所有地界,如乙方损坏地界、甲方地界的一切经济损失、由乙方负责。如国家征用,双方无条件服从,但土地赔偿归甲方,青苗补偿费归乙方。2010年1月16日,甲方(岭斗、两洋林场),乙方陈绵清、丙方吴均、丁方潘民,签订《承包土地合同转让协议书》,甲乙双方同意将岭斗、两洋林场木兰头所有林地转包给丙方、丁方合营植树造林和种植西瓜(不准做其他用途),即丙方占70%股份,丁方占30%股份。 截止2021年8月1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年限1.4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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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品介绍: 有意者请提前与本局联系安排看样(统一安排看样时间暂定)。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,责任自负。 联系电话:0898-68507336(能拍法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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